1.当电流互感器出现以下故障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值班调度人员和相关人员:
(1)过热;
(2)内部有气味和烟雾;
(3)内部有严重的放电声;
(4)外绝缘破裂放电;
(5)GIS互感器设备漏气或SF6气压低于小运行压力值;
2.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故障的处理;
(1)现象:
1)电流互感器声音变大,二次开路处放电。
2)电流表、有功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指示为零或低,电度表不旋转或转速慢。
(2)处理方法:
1)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报告故障现象。
2)根据故障现象判断开路故障点。
3)根据现象判断是测量电路还是保护电路。如果怀疑是差动电路,应立即停止差动保护。
4)在开路处连接或通过电流互感器侧短路。如果有差动保护电路,差动保护应在短路前停止。
5)开路不明显时,应根据接线图进行搜索。如果表面检测不到,可以分段短路电流互感器进行二次或分别测量电流电路各点的电压。
六、如不能带电短接,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报告停电处理。
7)检查二次电路开路工作,注意安全,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。
8)在故障范围内,检查易发生故障的端子和部件,检查电路工作时触摸的部分。
9)如果检测到的故障可以自行处理,如接线端子等外部元件松动,接触不良,可以立即处理,然后投入退出保护。如果开路故障点在互感器本体的接线端子上,10kV及以下设备应停电。
10)如果故障(如互感器内部)无法自行处理,或者故障无法自行查明,应报.上级派人检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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